Wednesday, September 30, 2009

自推真教人傷心(莎拉事件、愛主廚房事件)

鄉民的生活重心不外乎八卦黑特表特歐吐汪踢,今天和好友劉小姐討論起「八卦板主的有效期限」時發現,其實八卦板上真正的「勇者」並不是冒著被做成消波塊風險上來爆料(而且一定要有連結、事例、甚至細到要自備公文照片XD或案號)的網友們,而是那些高高掛在左上角三位任哪位鄉民都記不得名字的板主。

選板主雖然看起來是小事一椿,但只要一涉及熱門板面(動輒萬人上下),選板主意謂著:
1.你不需要私人時間,吃飯只要十分鐘而且通常在電腦前面解決
2.你不需要唸書、工作、盡任何形式的責任義務
3.承上,你承諾在任職板主的期間只為這個板負責,你吃喝拉撒都要和這個板共存,你沒有女友要顧,沒有家人要養,更沒有寫不完的報告以及工作
4.你必須沒有好惡,幾乎是以行屍走肉的機器人的邏輯來管理板面
5.你有百萬意外責任險護身,保障你的家人。因為你隨時都有可能從左上角被重重扯下來巴頭圍毆公幹

身為八卦忠實觀眾的我,對於板主周轉期越來越短的現象抱持著樂觀的看法,因為當每一位板主只有一天的效期之後,意謂著這個板面不再需要管理(形成暴力自治的現象),或者鄉民總有一天會從這件事當中學習到:尊重那些有熱血的板主,並且應該將他們當成國家幼苖一樣培養,餵他們幼兒恩美力,常常讚美他:『哇!文刪得真好真準確...給你拍拍手!』

通常事情不夠大不會鬧到八卦板(平均一天三個事件被推爆),動用到人肉搜索票的情況更是不多(大概一天一件),這周最吸引眼球莫過於是以下二個事件:

1.正妹莎拉自推紀實
2.愛主馨香廚房訴訟事件

推薦沒錯,推薦爛貨更可以理直氣壯,只要不是自吹自擂都尚可接受,因為阿扁都有人愛了,惠慈也可能會有影迷啊,輸打紅的歌迷也是在PTT存活得好好的,我本身也是景行廳男孩的梁粉,俗話說青菜豆腐各有人愛,愛你的愛豆魯,一定愛到底,不管人家向你砸雞蛋吐口水,回家放一首你心愛的他唱的歌(in my case: 千人迷),不消五秒一切的委屈都遺忘...

但今天要討論的事件就沒有那麼簡單了。要在八卦板引起這麼多強者動用人肉搜索票連續推爆的事件其實相當不容易。莎拉事件的懶人包統計起來也有五六包(半打),馨香廚房的事件還在延燒中,意謂著笑話還沒說完,懶人包魔人們還不急著推出新作,但我相信一定許多人正在默默的蒐証製作當中。

講了一堆廢話,先來交代一下這二個在九月燒得熱烈的事件的始末。

1.正妹莎拉自推紀實

發源地:PTT表特板
事主:Shara (綽號莎拉,目前為出道藝人。)
事件:莎拉是長期在表特板散發美麗光芒餵養著崇拜他的網民粉絲的師大正妹,長得清秀薄施脂粉,更深知自己的魅力和一般無名的眼線放大片假睫毛正妹不同,莎拉不需要濃妝,莎拉更不需要無用的放大片,有在跟莎拉的無名的人都知道,莎拉的眼線從來沒有超標加碼過!這真是難得...

更可怕的是傳聞中莎拉本人是音樂系的,彈鋼琴小提琴吉他都能夠來上一段SOLO,簡直是嫉妒死其他沒有特殊才藝的正妹們,煞透了各位男孩兒們的心。

www.wretch.cc/album/shara 有興趣的也來沐浴在莎拉的知性清純的光芒之中吧

為什麼這麼厲害的莎拉也會在美女至上的表特板被塗到全黑呢?

傳聞事件:如前所說,推薦沒錯,但自推就嫌小家子氣了。
事件是發生在2009年的8月,匿名板出現了一個報導說,經常性的在表特把莎拉捧成女神的一位O開頭的鄉民其實是莎拉本人。至於怎麼猜出來的呢?這時就又要告訴你們,在這個世界上,潔身自愛是重要的,吃飽要擦嘴是有公德心的,不要留下不該留的IP才是聰明的。

其實就只是某位網友在某天靈機一動Q了這名O板友的IP,再比對莎拉本人在批兔上的IP,赫然發現二個IP一字不差,再往匿名爆料,如此而已。

「如果是自推,又為什麼會被塗到全黑呢?」

對,如果是自推,真的不必塗到全黑,因為她也不過只是一位希望有更多粉絲愛她的女神而已(景氣不好,多一點香油錢不無小補)。重點出現在該O板友(傳聞中莎拉的分身)曾經多次的在推文裡面嫌棄別個被舖上表特板面的正妹(沒有點進去所以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那麼正),比如說講別人氣質沒有莎拉好,比如說講別人不笑比較好看,比如說...

這位太太,你稱讚自己就算了還要塗黑別人啊?
本著鄉民憨厚的風俗,這位莎拉就在那個瞬間... 被塗到全黑。至今已經一段時間,仍是有人看到莎拉就噓。就像阿扁如果時不時回台南被噴牛屎一樣心酸。畢竟莎拉的發源地是PTT...

這中間還有一位莎拉的EX苦主當了二年的攝影師出來爆料的事情至今仍然被備份在茫茫宇宙中的小角落,如果你夠誠懇... 我想會有人來託夢告訴你要去哪裡考古的...

2.馨香廚房事件

發源地:PTT富得板
事主:愛主馨香廚房、維尼(稱他為苦主也不為過)
事件:這個事件「疑似」是自推事件,事情發生在一個月黑風高還下暴雨的夜裡,有一位叫做CYYXXX的網友在堪稱資料最足的富得板上面PO了一篇賺了1000P幣的文章來推崇這家愛主馨香餐廳。內文把該餐廳描述成不去吃對不起自己鄉親父老,不帶女友去吃就是不仁,不帶父母去體會就是不孝,不PO出來就是不義不忠那般的美味,甚至還有誇張的如「光用聞的就已經不虛此生」的描述。

這麼奇妙如神蹟一般的餐廳,不去吃真的對不起自己。該文讓我看了也很想去吃他一頓,雖然價位在300-1000之間,屬中高價位的「簡餐店」,我當下真的約了J桑打算去吃他一頓。

說時遲,那時快,該文舖出來的三天後,苦主維尼上來PO了一篇黑特文,看來該餐廳不只不合他的胃口,份量更是離譜的小,服務水準也似乎是比較屬於「自我感覺良好」的類型,甚至有一位服務生不斷的嚼著傳說中超耐嚼的口香糖,從頭到尾沒看他停過,不少網友表示想問他嚼的是哪牌口香糖,他們也想去買。

雖然文中嫌棄味很濃重,但一般有在忠實收看富得板的人都知道,該板的負評只是網友的真實報導,本來各種口味都會有不同的人欣賞,CYYXXXX崇拜到不行的五星級料理,吃到維尼的嘴理也不見得會創造出一樣的快感,相信這個一般人都有雅量接受來自各方的聲音。此文一出,該名推薦的CYYXXXX網友除了拼命護航之外,(大概跟請命釋放阿扁的熱血粉絲一樣拼命)還被查出她的身世背景。故有網友大膽斷言這位愛打跆拳的大三小妹子應該和這家餐廳有一定的淵源。

而這個吃了誠實豆沙包的維尼因為此舉,被店家一狀告上法庭。(雖然是用一個離譜到不行的理由)
當然,店家自推不可恥,打著基督徒的名號還自稱「愛主」,行為卻一點都看不見「原諒」「寬容」等等好果子應有的特質不禁讓人覺得這事件根本就是標準的負面教材。如果它是一間普通的餐廳或許我還不會那麼關注的去跟這條新聞,正因為我也是基督徒,看到那些誇張的自推或安暗椿的行為,甚至對於負面評價一心只想趕盡殺絕的心態感到無法認同。如果是應許,主所給的必定大過你所求的。我想這位仁兄大概遺忘了聖經上所有的教誨,把主的話語、彼得及保羅心心念念的書信全都拋在腦後,一心只想要用血氣報復了吧,希望他能早日找回他的智慧和理性。

出來跑,總要還的。(嗯?是用這句嗎)
人本來就無法討好全世界的人,如果有心去做,不用五星級的加持,不用自稱被宗教提升到何種等級,一碗路邊清甜的竹筍肉絲湯一樣能夠讓一個未醒的靈魂以一個滿足的情緒開始一天。這才叫提昇,這才是餐飲業的終極目標!(熱血)一味追求純粹的吹捧,不如專注在自己的專業,就像前面所說,人無法討好全部的觀眾,但再爛的產品也有人買,連海角七億的阿扁都有人為了他靜坐請命,這家號稱有五星級實力的愛主的人開的餐廳,有實力的話不必急躁,更何況你還有宗教加持呢。

另外報導一下這二次事件帶來的影響,莎拉事件把一件板主拽下台了,愛主馨香廚房事件發生之後,有許多網友貢獻了好幾家俗擱大碗的牛排店(請勿在半夜沒有店家開張時服用):

鼎山夜市 牛小弟 80元
http://tw.myblog.yahoo.com/dodowatw/article?mid=36

青年夜市 大眾牛排 100元
http://tw.myblog.yahoo.com/jw!3WpJlkadHhKhIpLm1xifEr4-/article?mid=11787

瑞豐夜市 萬國牛排 100元
http://blog.xuite.net/ca062/blog/266185218&sc=1

嘉義朴子 上大牛排 60元
http://www.wretch.cc/blog/billyyeh/15686531

台南新營 大亨牛排
http://www.wretch.cc/blog/billyyeh/15686531

沒想到引來這麼多迴響,在這次牛排之亂之後,也不失為造成了俗稱WIN-WIN的局面。媒體訪問了愛主馨香廚房,這間餐廳也在網路上大紅(跟KIKI屋有叉),而網友又知道了更多便宜又大碗的牛排了。皆大歡喜...皆大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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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一下:
店家澄清文
http://elainepatty7.spaces.live.com/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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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板友PO的記者訪問摘錄:

作者 P板友 看板 數字
標題 Re: [轉錄][店家] 因為PO負評文要被告了(愛主馨香? …
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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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有拜託一位在雜誌社上班的小記者幫忙詢問這件事情

剛剛記者朋友給我回覆了 但是他講的很快 我來不及全部抄下(我又不是幹記者的 囧")

所以簡單報告一下他電訪後店家的一些說法並擷取他提問的兩個問題



首先提到為何要告張先生(以下簡稱維尼)的動機

店家認為

1.事情發生之後 店家有主動聯絡維尼 希望有溝通的機會 但維尼不給店家解釋的機會
堅持自己寫的是事實

2.維尼硬凹別人正面心得文為廣告文 拼命強調店家騙人 傷害很多潛在客戶
(可憐的原PO 全世界鄉民的發言店家都認為是你了=.=)

3.維尼那天去點了沙朗牛排 跟店家要黑胡椒醬 但是店家沒有 但是店家還是釋出善意
希望維尼多包含 並給予他連老客戶都不會有的 九折優惠
(這也算動機 囧?)

4.身為台大生的維尼 在他同時要求店家品質的同時 卻忽略自己身為台大生的品質 且因
他的身分 對這個社會有示範的效果 所以必須給予警惕
(店家在告之前知道維尼是台大生喔= =?)


再來是記者最後一個問題 有機會的話願意跟維尼和解嗎?

「我不是老闆 我也不能決定 但我感受到張先生相當不懷好意 說不定是別人請來的"打手"
我們做生意本著息事寧人的態度 但張先生在文章及雙方電話的過程中 又一直聲稱"歡
迎店家來告我" 不停的做挑釁的動作 所以我也不知道老闆會怎麼決定 」


最後有一些蠻妙的發言

"他這文章PO出去之後 已經兩天沒生意了 嚴重傷害我們" 但講完這句之前店家有提到

"我們不做任何廣告 皆為口耳相傳 所以很多老客戶 包括台大的教授阿 醫生阿..."
(恩..有點怪怪的)

"張先生他連在警察局的事情都可以捏造了 警察的反應根本不像他所寫的那樣"
(鴿子不會去得罪人)


"張先生跟他的朋友來店裡 把東西都吃光光了 也享受到折扣 結果回去馬上PO負評 這樣
合理嗎"
(花很多錢 不吃掉對不起自己阿...)


我朋友有提到 店家拼命的強調他們的食材 也有強調costco的雞腿...Orz

對了 最經典就是以下這句了 "這篇報導可不可以不要刊? 我們想要給這個學生一個機會"



簡略報告完畢 聽說通話時間是將近35分鐘 所以有很多是我沒寫到的 僅擷取部份 請見諒

--
主阿 你怎能讓您的信眾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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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oline: 非常同意最後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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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尼回應文:(還是認為,他被稱為苦主也不為過)


: 昨晚有拜託一位在雜誌社上班的小記者幫忙詢問這件事情
: 剛剛記者朋友給我回覆了 但是他講的很快 我來不及全部抄下(我又不是幹記者的 囧")
: 所以簡單報告一下他電訪後店家的一些說法並擷取他提問的兩個問題
: 首先提到為何要告張先生(以下簡稱維尼)的動機

冏本來要出門了.....

出去前回應一下好了


: 店家認為
: 1.事情發生之後 店家有主動聯絡維尼 希望有溝通的機會 但維尼不給店家解釋的機會
: 堅持自己寫的是事實

我接到第一通電加打來的電話就是老闆打來說要告我的電話

時間是9.28晚上22點左右,從警察局打來的,我手機裡還記錄著這通來電訊息


之前完全沒有接到任何"試圖解釋"的電話

如果店家有在9.28號晚上以前打電話給我歡迎拿紀錄出來XD

: 2.維尼硬凹別人正面心得文為廣告文 拼命強調店家騙人 傷害很多潛在客戶
: (可憐的原PO 全世界鄉民的發言店家都認為是你了=.=)

好吧,如果那篇是真心的食記心得文的話

我向cyy道歉,只能我和他對食物的品味很不一樣...^^"
(我後來有在cyy那篇推文回應這件事)


: 3.維尼那天去點了沙朗牛排 跟店家要黑胡椒醬 但是店家沒有 但是店家還是釋出善意
: 希望維尼多包含 並給予他連老客戶都不會有的 九折優惠
: (這也算動機 囧?)

那塊牛排我吃了一口之後,真的覺得不太好吃...

但一客500啊啊啊啊啊啊!!!!

所以我跟老闆娘要黑胡椒醬,想說有調味的話應該比較吃的下去吧


結果老闆娘說他們牛排原本是沒有附醬的,要的話要當場請廚師調

我就說好那麻煩你們幫我調一下~~

我等了大約5~10分鐘,老闆娘依舊忙碌的送餐沒空理我....

我就自己去問她...

然後她說"ㄚ我剛剛忘記幫你問了!!!",就咚咚咚跑進去廚房....

然後大約過了3分鐘又跑出來說"客人抱歉,廚師現在很忙,沒辦法幫你調醬"

我也只能無奈的說好吧...(當然臉色有點難看)

結果當我牛排吃了半塊後,那個口香糖小弟突然拿了一碗醬過來...

說讓我試試看這個醬可不可以.....

所以我的剩下半塊牛排可以配著醬吃了!!!!(感動)


由於我們這群人吃完心情都很差,臉色都很難看....

老闆娘結帳時就跟我說"因為醬的關係,幫你的牛排打九折變450...."

天啊我應該要感激涕零嗎!!!????

這一客牛排我花150吃都嫌貴的,現在從500變成450.....

老闆,因為你少賺了50元我就該深深的感激你嗎?


: 4.身為台大生的維尼 在他同時要求店家品質的同時 卻忽略自己身為台大生的品質 且因
: 他的身分 對這個社會有示範的效果 所以必須給予警惕
: (店家在告之前知道維尼是台大生喔= =?)

對不起我沒通過GMP認證品質不佳...QQ

可是我好像沒有跟老闆你收錢ㄛ.....

: 再來是記者最後一個問題 有機會的話願意跟維尼和解嗎?
: 「我不是老闆 我也不能決定 但我感受到張先生相當不懷好意 說不定是別人請來的"打手"

: 我們做生意本著息事寧人的態度 但張先生在文章及雙方電話的過程中 又一直聲稱"歡
: 迎店家來告我" 不停的做挑釁的動作 所以我也不知道老闆會怎麼決定 」

原來息事寧人是胡亂提出告訴....(攤手)

我有說過"歡迎你們告啊"沒錯~~

因為我覺得這件事實在很白爛,所以也就賭氣的嗆回去~~

: 最後有一些蠻妙的發言
: "他這文章PO出去之後 已經兩天沒生意了 嚴重傷害我們" 但講完這句之前店家有提到
: "我們不做任何廣告 皆為口耳相傳 所以很多老客戶 包括台大的教授阿 醫生阿..."
: (恩..有點怪怪的)
: "張先生他連在警察局的事情都可以捏造了 警察的反應根本不像他所寫的那樣"

歡迎找那位警察先生來對質~~XD

: (鴿子不會去得罪人)
: "張先生跟他的朋友來店裡 把東西都吃光光了 也享受到折扣 結果回去馬上PO負評 這樣
: 合理嗎"
: (花很多錢 不吃掉對不起自己阿...)

所以我如果剩下很多,他心情會比較好嗎?= =+

老闆,一客500ㄟ!!!!

: 我朋友有提到 店家拼命的強調他們的食材 也有強調costco的雞腿...Orz
: 對了 最經典就是以下這句了
: "這篇報導可不可以不要刊? 我們想要給這個學生一個機會"
: 簡略報告完畢 聽說通話時間是將近35分鐘 所以有很多是我沒寫到的 僅擷取部份 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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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整個事件還沒結束... 如果那個荒謬的官司結束之後有什麼更好笑的事情發生,我會再這裡更新的。打到這裡,覺得肚子好餓,我也想吃師大夜市的牛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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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omment:

Anonymous sa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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